# 企业全员公益假,税务局备案有哪些具体要求?

近年来,“企业全员公益假”逐渐成为不少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提升员工凝聚力的重要举措。所谓“全员公益假”,即企业统一组织或鼓励员工利用工作时间参与公益活动,如扶贫支教、环保行动、社区服务等,并将此纳入员工福利体系。这种做法不仅能让员工在奉献中实现自我价值,也能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然而,许多企业在推行公益假时,往往忽略了一个关键环节——税务局备案。事实上,公益活动看似“纯粹”,但一旦涉及企业支出(如员工参与公益期间的工资、交通补贴、捐赠物资等),就可能与税务处理产生关联。若未按规定备案,企业可能面临税务风险,甚至影响公益支出的税前扣除资格。作为一名在财税领域摸爬滚打近20年的中级会计师,我见过太多企业因“小细节”栽跟头——有的因公益性质界定不清被税务局质疑,有的因材料不全导致捐赠支出无法税前扣除,更有甚者因未及时备案被处以罚款。今天,我就结合政策规定和实战经验,为大家详细拆解“企业全员公益假”的税务局备案要求,帮助企业既能做好公益,又能守住税务合规的底线。

企业全员公益假,税务局备案有哪些具体要求?

政策依据:为何公益假必须备案?

要理解公益假为何需要备案,首先得明确其背后的政策逻辑。从税务角度看,企业推行全员公益假,可能涉及两方面的税务处理:一是员工参与公益假期间的工资支出,二是企业为支持公益活动发生的捐赠或费用支出。这两类支出若想享受税收优惠(如税前扣除),就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和“合规性”要求。而备案,正是向税务机关证明这些支出“合规”的关键凭证。

具体来说,核心政策依据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但这里有个前提——捐赠必须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且企业需取得合规的捐赠票据。如果企业是直接组织员工参与公益(如自建公益项目),则需证明活动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与企业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此外,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进一步明确,企业需将公益活动方案、捐赠协议、支付凭证等材料留存备查,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而“全员公益假”作为企业组织的集体活动,其性质、规模、支出细节都需要通过备案向税务机关说明,这也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企业自行判断、申报,税务机关后续监管的体现。简单说,备案不是“额外负担”,而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通行证”,也是避免税务风险的“安全带”。

我曾遇到过一个案例:某民营企业组织员工去偏远山区支教,为期一周,期间支付了员工工资、交通费和教材采购费,合计20万元。企业财务认为这是“公益支出”,直接在税前扣除,结果在年度税务稽查中被要求补税并缴纳滞纳金。原因就在于,他们没有提前向税务局备案,也未通过具有公益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教材采购也没有取得合规发票。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公益假再“有意义”,税务合规不能“打折扣”。

适用范围:哪些公益假需要备案?

并非所有“公益假”都需要备案,关键在于活动的“组织主体”和“支出性质”。根据税法规定,需要备案的公益假通常具备两个特征:一是由企业统一组织或主导,而非员工个人自发行为;二是企业因此发生了可税前扣除的支出(如工资、补贴、物资采购等)。如果员工是利用个人休假参与公益,企业未提供任何资金支持,这种情况无需备案;但如果企业因公益假支付了成本,就必须按规定备案。

具体来说,需要备案的公益假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企业直接组织的公益项目。例如,某科技公司设立“公益日”,全体员工停工一天,统一前往社区开展“数字助老”活动,企业承担了员工当天的工资、交通费和活动物料费。这类活动因是企业主导且产生支出,必须备案。第二类,企业资助员工参与的公益项目。例如,某制造企业鼓励员工报名参加“西部助学”项目,每月给予参与员工2000元补贴,并承担其往返交通费。这种“资助型”公益假,因企业有资金支出,同样需要备案。第三类,企业通过公益组织间接参与的公益活动。例如,某零售企业与慈善基金会合作,组织员工参与“旧衣捐赠”活动,企业向基金会捐赠了10万元物资,并给员工发放了参与补贴。这类活动虽通过公益组织,但企业仍有支出,需备案说明捐赠物资的用途和公益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公益假的“全员性”并非备案的必要条件。即使是部分员工参与的公益假,只要企业因此发生了可税前扣除的支出,就需要备案。例如,某企业组织10名员工去乡村小学支教,支付了工资和差旅费,虽然不是“全员”参与,但因有支出,仍需备案。反之,如果企业只是号召员工利用个人时间参与公益,不提供任何资金支持,即使员工“全员响应”,也无需备案。这里的核心区别在于:企业是否因公益假发生了税务意义上的“支出”

在实践中,不少企业对“组织主体”的界定存在模糊。我曾帮一家咨询公司梳理公益假备案流程,他们问:“我们员工自发组织去山区植树,公司提供车辆和午餐,算不算企业组织?”我的答案是:算。因为企业提供了实质性支持(车辆和午餐属于“与公益相关的支出”),这就构成了“企业主导”的公益行为,需要备案。因此,企业在推行公益假时,首先要明确活动的组织性质,判断是否属于备案范围,避免因“小细节”遗漏导致后续风险。

材料清单:备案需要准备哪些“硬通货”?

税务备案的核心是“证据链”,即通过一系列材料证明公益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公益性。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求,企业申请公益假备案时,需准备以下几类核心材料,缺一不可。这些材料不仅是备案的基础,更是日后应对税务核查的“护身符”。

第一类,公益活动方案与内部决策文件。方案需明确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内容、预算安排、组织形式等细节。例如,某互联网企业的“乡村教育帮扶”公益假方案,应包括“组织100名员工分赴5所乡村小学开展编程教学,为期3天,预算50万元(含员工工资、交通费、教材费)”等内容。内部决策文件则需体现企业对公益假的审批流程,如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等,证明活动是企业“自愿、自主”的行为,而非强制要求。我曾见过一家企业因未提供内部决策文件,被税务局质疑“公益假变相成为员工福利”,最终补缴了税款。因此,方案和决策文件必须清晰、完整,能体现公益性质。

第二类,公益活动参与记录与证明材料。这类材料是证明“全员参与”和“真实发生”的关键。具体包括:员工签到表(需有员工签字、参与时间、地点)、活动照片或视频(需体现企业标识和员工参与场景)、受益方出具的接收证明(如受助学校盖章的“感谢信”或“活动确认函”)。例如,某保险公司组织员工去养老院开展“爱心陪伴”公益假,需提供养老院盖章的活动反馈表,以及员工与老人的合影。如果活动涉及捐赠物资,还需提供物资清单、接收方签收单。这些材料不能“事后补”,必须在活动过程中实时收集,否则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假公益”。

第三类,支出凭证与合规票据。企业因公益假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例如,员工工资支出需提供工资表和银行转账记录;交通费需提供发票或行程单;物资采购需提供增值税发票;捐赠给公益组织的资金需提供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这里要特别注意“票据合规性”:如果是直接捐赠给受益人(如贫困学生),需提供受益人签收的“捐赠协议”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通过公益组织捐赠,则必须取得该组织开具的“公益性捐赠票据”,且票据上需注明“公益捐赠”字样和用途。我曾遇到一家企业捐赠了一批电脑给乡村学校,因未取得学校盖章的接收证明,被税务局认定为“无法确认真实性”,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因此,每一笔支出都要“有据可查”,票据与实际业务必须一致。

第四类,公益组织资质证明(间接参与适用)。如果企业是通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益活动,需提供该组织的资质文件,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通知书》复印件(可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官网查询最新名单)。例如,某企业与某基金会合作开展“助学项目”,需提供该基金会当年有效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证明。如果合作组织不具备该资格,企业的捐赠支出可能无法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此外,企业与公益组织的合作协议也需备案,协议中应明确活动内容、资金用途、双方权利义务等,避免后续纠纷。

第五类,企业内部公益假管理制度。这是证明企业公益假“常态化、规范化”的辅助材料,包括公益假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员工参与激励措施(如参与公益可获额外带薪假)、活动总结与报告机制等。例如,某上市公司制定的《员工公益假管理办法》,明确了“每年每位员工可享5天公益假,需提前提交申请,经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活动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等内容。这类制度虽非备案的“强制材料”,但能向税务机关证明企业公益假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有章可循的管理行为,提升税务机关的信任度。

活动界定:如何避免“公益变福利”?

税务部门对公益假备案的核心关注点之一,就是活动的公益性。如果企业借“公益假”之名,行“员工福利”之实(如将旅游、团建包装成公益),那么相关支出将被认定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甚至可能面临纳税调整和罚款。因此,企业在设计和实施公益假时,必须严格界定“公益活动”与“员工福利”的界限,确保活动符合税法对“公益性”的要求。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税法相关规定,公益性活动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非营利性,即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受益方是社会公众或特定弱势群体;二是公益性公开性,即活动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例如,企业组织员工去沙漠植树、为留守儿童送学习用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这些活动符合公益性要求;但如果组织员工去景区“环保旅游”(实为旅游)、给员工家属发放“慰问金”(实为福利),则不属于公益性活动。

在实践中,企业最容易踩的“坑”是公益与福利的混合。例如,某企业组织员工去乡村小学支教,结束后又安排了一天农家乐游玩,并承担所有费用。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可能会认为“农家乐游玩”属于福利支出,与公益无关,需进行纳税调整。我曾帮一家企业梳理公益假活动,他们计划“员工去山区植树,晚上住当地民宿,公司承担住宿费”。我提醒他们:如果民宿是当地村民经营的,且住宿费用合理(如不超过当地平均水平),可视为公益活动的必要支出;但如果住宿标准过高(如五星级酒店),就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福利”。最终,企业选择了当地普通民宿,保留了住宿费用发票和民宿的“公益接待证明”,顺利通过了备案。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受益方的界定。公益性活动的受益方应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或特定的公益对象(如贫困家庭、残疾人、在校学生等),而非企业员工或关联方。例如,企业组织员工为“员工困难互助基金”捐款,这种活动的受益方是企业员工,属于“内部福利”,不属于公益性活动;但如果捐款给“贫困地区助学基金”,受益方是不特定的学生,则属于公益性活动。因此,企业在设计公益假时,需明确受益方,确保其符合“公益性”要求,避免“自娱自乐”式的“公益”。

为避免“公益变福利”,企业可采取两个措施:一是引入第三方监督,邀请公益组织、媒体或政府部门参与活动,增强公信力;二是细化活动记录**,在活动方案和总结中明确公益内容,剔除与公益无关的环节。例如,某企业在组织“乡村医疗义诊”公益假时,邀请了当地卫生院参与,并保留了义诊记录、患者签字等材料,成功向税务机关证明了活动的公益性。总之,公益假的核心是“公益”,企业必须守住这条底线,才能既做好事,又合规。

税务处理:公益假支出的“税账”怎么算?

公益假备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相关支出的税务处理。企业因公益假发生的各项支出,在税务上如何处理?哪些可以税前扣除?哪些需要合并计入工资薪金?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负,必须清晰明确。作为财税专业人士,我总结了一套“分类处理”逻辑,帮助企业理清“税账”。

第一类,员工工资支出**。员工在公益假期间,企业正常支付的工资,属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无需纳税调整。但需注意,这里的“工资”必须是员工正常工资标准,不得通过“公益假”名义变相提高工资(如平时工资5000元,公益假期间发放10000元),否则超出的部分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支出”,需纳税调整。例如,某企业员工平时月薪8000元,参与3天公益假,企业按8000元/月标准支付工资,这2400元工资可正常扣除;但如果企业按15000元/月支付,超出部分7000元可能被认定为“福利费”,需按工资薪金纳税调整。

第二类,与公益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物料费、捐赠物资等,这些支出若符合“公益性”和“合规性”要求,可凭合规票据在税前扣除。例如,企业组织员工去偏远山区支教,支付的交通费(机票、大巴票)、住宿费(普通民宿)、教材采购费(合规发票),这些费用属于“公益直接支出”,可全额扣除。但需注意,费用标准必须合理,如交通费不得乘坐头等舱,住宿费不得超标(参考当地公务员出差标准),否则超出的部分需纳税调整。我曾遇到一家企业,员工参与公益假时住五星级酒店,单晚房费2000元,远超当地标准,最终税务局只按500元/晚的标准认可扣除,超出的部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类,通过公益组织捐赠的支出**。如果企业将资金或物资捐赠给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并取得合规票据,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扣除。这里的“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例如,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通过公益组织捐赠150万元,其中120万元(1000万×12%)可当年扣除,剩余3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但需注意,捐赠必须“专款专用”,即捐赠用途必须与公益假活动一致,不得挪作他用。例如,企业计划捐赠100万元用于“乡村教育”,若实际将50万元用于企业年会,这50万元不得扣除。

第四类,员工补贴支出**。企业为鼓励员工参与公益假,发放的额外补贴(如“公益参与奖”)需区分性质:如果补贴与员工公益时长、表现挂钩,且标准合理,可视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如果补贴与公益无关(如只要参与就固定发放5000元),则可能被认定为“福利费”,需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且福利费扣除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例如,某企业规定“员工参与1天公益假,额外发放500元补贴”,这种补贴与公益时长挂钩,可视为工资薪金;但如果规定“只要报名参与公益假,就发放3000元补贴”,无论是否实际参与,这种补贴就属于“变相福利”,需按福利费处理。

第五类,跨年度公益支出的处理**。如果公益假活动发生在年末,但相关支出(如捐赠物资、员工补贴)在次年才支付,需在实际支付年度扣除。例如,某企业2023年12月组织员工参与公益假,但捐赠物资的款项2024年1月才支付,则这笔支出应在2024年扣除,不能在2023年扣除。此外,公益性捐赠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扣除,但需每年计算扣除限额,不得“滚存”无限期扣除。例如,2023年捐赠超限额50万元,可结转2024-2026年扣除,2024年若未用完限额,2025年可继续结转,但2026年若仍未用完,则过期作废。

流程时限:备案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明确了备案的材料和税务处理,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备案流程和时限要求。税务备案并非“一劳永逸”,而是有严格的时间节点和操作步骤。企业需按照“事前规划、事中执行、事后备案”的逻辑,确保每个环节都按时完成,避免因“逾期”或“流程错误”导致备案失败。

第一步,事前沟通与方案报备**。在组织公益假活动前,建议企业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说明活动方案、预算安排和预期支出,确认备案要求和所需材料。这一步虽然不是强制规定,但能有效避免“方向性错误”。例如,某企业计划组织员工去国外参与公益,主管税务机关可能会提醒“境外公益活动需额外提供外交部或商务部的批文”,企业可提前准备,避免事后补材料。我曾帮一家外资企业做公益假备案,因事前未沟通,活动方案中包含了“员工家属参与”的内容,被税务局要求修改方案,最终推迟了一周备案。因此,“事前沟通”是备案的“加速器”,能少走很多弯路。

第二步,线上或线下提交备案材料**。目前,大部分地区已开通电子税务局备案渠道,企业可通过“我要办税—税收优惠—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备案”模块在线提交材料。部分地区仍需线下提交,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填写《公益假活动备案表》,并附上前文提到的活动方案、参与记录、支出凭证等材料。提交时需注意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例如捐赠票据需加盖公章,活动照片需清晰体现企业标识等。例如,某企业在电子税务局备案时,因未上传“公益活动总结报告”,系统自动驳回,后补充材料才通过。因此,提交前务必检查材料清单,避免“漏项”。

第三步,税务机关审核与反馈**。主管税务机关收到材料后,会在5-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具体时限以当地税务局规定为准)。审核重点包括:活动是否符合公益性要求、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出具《备案通知书》,企业即可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审核未通过的,税务机关会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企业需在15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逾期未补正的,备案申请视为无效。我曾遇到一家企业,因公益假活动总结报告中未体现“受益方反馈”,被要求补正,企业因负责人出差,逾期未提交,导致备案失败,相关支出无法税前扣除。因此,需及时关注审核进度,避免“逾期风险”。

第四步,后续管理与资料留存**。备案通过后,企业并非“高枕无忧”。根据税法规定,企业需将公益假活动的全套材料(包括备案材料、支出凭证、活动总结等)留存10年,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例如,某企业在2023年备案了公益假活动,2024年税务局进行专项检查时,要求提供2023年的活动照片和受益方证明,企业若无法提供,可能面临纳税调整。此外,若公益假活动内容或预算发生重大变更(如参与人数从100人增至200人,预算从50万元增至100万元),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变更备案,避免“备案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风险。

第五步,年度汇总与申报**。企业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将公益假相关支出(如捐赠支出、工资费用)如实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工资薪金支出”等栏次,并注明“公益假备案编号”。税务机关会通过申报数据与备案信息进行比对,若发现申报数据与备案材料不一致,可能要求企业说明情况。例如,某企业备案的公益假预算为50万元,但年度申报时捐赠支出为80万元,税务局会要求企业提供超支部分的依据,若无法提供,则需纳税调整。因此,年度申报时务必“账实相符、表单一致”。

风险防范:如何避开“税务雷区”?

公益假备案看似流程简单,实则暗藏“税务雷区”。稍有不慎,企业就可能面临税务风险,轻则纳税调整、补缴税款,重则被处以罚款、影响纳税信用等级。作为财税专业人士,我结合多年实战经验,总结了几个常见的“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帮助企业避开“坑”。

第一个风险点:公益性质认定错误**。这是最常见也最致命的风险。企业若将“非公益”活动(如旅游、团建)包装成公益假,相关支出会被认定为“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例如,某企业组织员工去“生态旅游区”开展“环保公益”,实际活动以游玩为主,环保环节仅1小时,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可能认定“公益是形式,旅游是实质”,企业承担的旅游费用不得扣除。防范措施:企业在设计活动时,需严格对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公益性”标准,确保活动内容真正服务于社会公益,同时引入第三方(如公益组织、政府部门)参与,增强公信力。

第二个风险点:材料虚假或缺失**。税务备案的核心是“真实”,若企业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活动照片、虚构受益方证明),或关键材料缺失(如捐赠发票、员工签到表),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面临严重后果。例如,某企业为享受税收优惠,虚构了“乡村捐赠”活动,伪造了受助学校的“感谢信”和捐赠发票,结果被税务稽查发现,不仅补缴了税款,还被处以罚款,并影响了纳税信用等级。防范措施:企业需建立“公益档案管理制度”,从活动策划到结束,全程收集、整理、存档材料,确保每一笔支出、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查。同时,可通过“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

第三个风险点:支出凭证不合规**。公益假相关的支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否则不得税前扣除。例如,企业向员工发放公益补贴时,未通过银行转账而是现金支付,未取得员工签收单;或者采购物资时,取得的是“收据”而非“发票”,这些都会导致支出无法扣除。我曾帮一家企业梳理公益假支出,发现他们采购了一批文具用于捐赠,但因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3%的增值税发票,而企业要求13%的发票,结果导致这部分支出无法扣除。防范措施:企业在采购物资或支付费用时,务必选择能开具合规发票的供应商,支出通过银行转账,并保留好合同、发票、签收单等凭证,确保“票、款、物”一致。

第四个风险点:备案流程逾期或遗漏**。如前文所述,公益假备案有严格的时间要求,事前需沟通,事中需提交材料,事后需留存资料,任何一个环节逾期或遗漏,都可能导致备案失败。例如,某企业在公益假活动结束后才想起备案,因超过时限被税务机关拒绝,相关支出无法税前扣除。防范措施:企业可将“公益假备案”纳入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如人力资源部负责活动组织,财务部负责备案和税务处理),制定“备案时间表”(如活动前10天沟通、活动结束后5天提交材料),确保流程不脱节。

第五个风险点:公益与福利的界限模糊**。企业在推行公益假时,往往会加入一些“员工关怀”环节,如提供餐饮、纪念品等,这些支出若处理不当,可能被认定为“福利费”。例如,某企业组织员工去养老院开展公益假,结束后给每位员工发放了价值500元的“公益纪念品”,这种纪念品若与公益无关,就可能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且福利费扣除超标需纳税调整。防范措施:企业需将“公益支出”与“福利支出”分开核算,公益环节的支出(如交通、物资)单独核算,福利环节的支出(如纪念品、餐饮)单独列支,确保两者界限清晰,避免“混合扣除”。

总结:公益与合规,一个都不能少

企业全员公益假是一项“利企利民”的好事,既能提升员工凝聚力,又能履行社会责任。但好事要做好,必须守住“税务合规”的底线。通过本文的详细解读,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益假备案并非“额外负担”,而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规避税务风险的必要环节。从政策依据到适用范围,从材料准备到税务处理,再到流程时限和风险防范,每个环节都需要企业高度重视、规范操作。

未来,随着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的普及,企业社会责任将越来越成为衡量企业价值的重要指标。税务部门对公益活动的监管也将更加精细化、智能化,例如通过大数据比对公益假活动与申报数据,识别“虚假公益”风险。因此,企业需建立“公益+税务”的长效管理机制,将公益假备案纳入常态化管理,既要“做好事”,也要“做好账”。同时,企业可借助专业财税服务机构的力量,提前规划、全程辅导,确保公益假活动既符合社会价值,又符合税务要求,实现“公益”与“合规”的双赢。

作为一名财税从业者,我常说:“公益是情怀,合规是底线。”企业推行全员公益假,初心是奉献社会,但过程中必须守住税务合规的“红线”。只有将公益与合规有机结合,才能让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加喜财税见解总结

加喜财税招商企业深耕财税领域近20年,深知企业全员公益假不仅是社会责任的体现,更是税务合规的关键环节。我们建议企业:一是事前与税务机关充分沟通,明确活动性质和备案要求;二是建立完善的公益档案,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合规;三是严格区分公益支出与福利支出,避免税务风险。加喜财税将全程为企业提供公益假备案方案设计、材料整理、税务申报等专业服务,助力企业在践行公益的同时,守住税务合规底线,实现公益与税务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