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股份公司,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
各位创业路上的伙伴们,大家好!我是老王,在加喜财税招商企业摸爬滚打了12年,帮企业注册办手续、搞税务筹划也整整14年了。见过太多老板因为不懂税务政策,要么多缴了不少冤枉税,要么因为申报不规范被税务局“请去喝茶”。今天就想跟大家好好聊聊,新成立的股份公司到底能享受哪些税务优惠政策。说实话,很多老板以为“成立公司就是赚钱缴税”,其实只要用足规则,税务完全可以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绊脚石”。尤其是现在国家鼓励创业创新,政策红利这么多,不懂真的会亏大!
可能有人会说:“我们刚成立,业务还没开展,税务优惠离我们太远。”这种想法可就大错特错了。税务筹划不是等企业赚钱了才考虑的事,而是从公司成立之初就要规划好的“顶层设计”。比如公司组织形式怎么选、注册资本怎么定、业务模式怎么搭,都会直接影响未来的税负。举个我去年遇到的案例,有个做科技研发的股份公司,成立时没注意研发费用归集,结果第二年想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因为研发费用占比不达标,硬生生错过了15%的优惠税率,一年多缴了200多万税!这200万要是用在研发上,能多养多少个工程师,多申请多少个专利啊!所以说,新成立股份公司,税务优惠政策必须提前了解、提前规划!
小微企业所得税
首先得说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这可是国家给中小企业的“大红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还有近年来的普惠性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普通企业25%的税率直接低了20个百分点!可能有人觉得“300万应纳税所得额不少啊”,但对于新成立的股份公司来说,尤其是科技型、服务型企业,发展起来其实很快。我见过不少电商企业,成立第二年就突破了300万的利润线,要是没享受这个优惠,税负直接翻5倍,现金流压力得多大!
那到底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呢?可不是名字带“小微”就行,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二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是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这三个条件里,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很多老板觉得“公司刚成立,人少肯定没问题”,但别忘了,从业人数包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股东、董事、监事,只要在公司领工资、交社保,都得算进去。资产总额呢,是按全年季度平均值计算的,不是年底那个数。我见过有个公司,年底资产总额5200万,以为超了不能享受优惠,结果一算全年平均值,刚好5000万,还是符合条件,真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申报流程方面,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也就是说不用税务局审批,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直接填表就行,但一定要把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这些资料保存好,万一税务局核查呢?这里有个小技巧:如果公司年度中间从业人数或资产总额有波动,最好按季度做好台账,这样年底计算平均值的时候才不会手忙脚乱。另外,注意这个优惠是“年度内累计”享受的,不是每个季度单独算。比如第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享受了优惠;第二季度累计250万,还能继续享受;第三季度累计320万,超过300万的部分就不能享受了,得按25%缴税。所以预缴的时候要算好“累计数”,别多缴了也别少缴了。
再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2022年,我帮一家刚成立的软件股份公司做税务筹划,他们当时有5个股东,15个员工,注册资本1000万,预计年利润200万。我建议他们在招聘时注意控制从业人数,尽量用兼职或外包,把全职员工控制在30人以内;资产方面,尽量用租赁设备而不是购买,把资产总额控制在5000万以下。结果当年他们应纳税所得额220万,按5%的税率缴了11万税,要是没享受优惠,得缴55万,直接省了44万!第二年公司发展快,利润涨到350万,超过300万的部分按25%缴,但前300万还是5%,总共缴了(300×5%)+(50×25%)=17.5万,比全额25%缴87.5万,还是省了不少。所以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成立的公司一定要“盯紧了”!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接下来聊聊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这可是科技型股份公司的“必争之地”。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最直接的优惠就是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到15%,相当于直接打6折!而且这个优惠是三年一认定,三年有效,一旦拿到证书,未来三年都能享受。可能有人觉得“高企认定太难了”,其实只要提前规划,新成立的公司完全有机会。我见过不少科技企业,成立第一年就开始布局研发、申请专利,第二年就通过了高企认定,第三年就享受到了优惠,真是“早规划早受益”!
高企认定的核心条件有哪些呢?简单说就是“硬指标”和“软实力”都要达标。硬指标包括:企业拥有主要知识产权(比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近三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最近一年不低于4%,最近两年不低于6%,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软实力呢,就是企业的创新能力,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其中,研发费用归集是很多企业的“老大难”问题,也是认定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很多企业觉得“研发就是花钱买设备、发工资”,其实研发费用还包括设计费、装备调试费、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等,必须单独建立研发辅助账,按项目归集,不然税务局核查的时候很难通过。
申报高企认定的流程也不复杂,但需要提前准备。一般是企业自我评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准备申报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研发费用明细表、高新技术产品说明等)→提交给认定机构(一般是省级科技部门)→专家评审→公示→颁发证书。整个流程大概需要3-6个月,所以建议新成立的公司尽早启动,至少提前半年准备材料。我见过有个生物制药公司,成立后忙着搞市场、跑客户,等到第二年年底才想起来申请高企,结果因为研发费用归集不规范,专利数量不够,错过了当年的申报时间,只能等第二年,白白多缴了一年的25%税率,损失惨重!所以说,高企认定不能“临时抱佛脚”,得“打有准备之仗”。
高企认定的好处可不止所得税优惠。很多地方政府对高企还有额外奖励,比如一次性奖励10万-50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甚至在招投标、融资时都能加分。我之前帮一家新能源股份公司申请高企,通过认定后,不仅所得税省了钱,还获得了当地科技局的30万奖励,更重要的是,银行看到他们是高企,主动降低了贷款利率,一年又省了几十万利息。所以说,高企优惠是“一箭多雕”,新成立的科技型股份公司一定要把这块“蛋糕”抢到手!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高企认定后不是“一劳永逸”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企在享受优惠期间,每年5月底前要报送上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经营发展等年度报表,如果不符合条件,会被取消资格,还要补缴已享受的优惠税款。我见过有个公司,拿到高企证书后,因为研发投入下降,科技人员离职,第二年没报年度报表,被取消了资格,结果补缴了200多万税款,还交了滞纳金,真是“得不偿失”。所以,高企认定后还要持续维护,保持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才能长期享受优惠。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再来说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可是国家鼓励企业创新的重要政策,几乎所有新成立的科技型股份公司都能享受到。简单来说,加计扣除就是企业的研发费用,除了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还能额外扣除一定比例,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可以100%加计扣除,相当于每投入100万研发费用,就能少缴25万企业所得税(100万×25%);其他企业是75%加计扣除,能少缴18.75万。这对新成立的公司来说,相当于国家“补贴”了一部分研发成本,简直不要太划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可不是“什么都算”,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主要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直接投入费用(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等);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研发活动使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等)。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企业把“管理人员的工资”“生产车间的设备折旧”也算进研发费用,这是不对的!研发费用必须是“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费用,必须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核算,不然税务局核查的时候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税款还可能被罚款。
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要做好“三个关键”:一是建立研发辅助账,按项目归集研发费用;二是准确归集人员人工和直接投入费用,最好有考勤记录、领料单等原始凭证;三是留存相关资料备查,比如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立项决议、成果报告等。我见过有个软件公司,老板为了省事,没做研发辅助账,把所有员工的工资都算作研发费用,结果税务局核查时,发现只有10个员工在参与研发,其他20个是销售和行政人员,调增了12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了30万税款,还交了5万滞纳金,真是“因小失大”!所以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合规”比“多算”更重要!
新成立的股份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有“特殊政策”可以享受。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判断本年度研发费用是否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自主选择就当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或者统一享受至今年10月预缴申报时再享受,还可以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这个政策对企业来说太友好了,尤其是成立不久、现金流紧张的公司,可以提前享受优惠,缓解资金压力。比如某公司2023年研发费用100万,制造业企业,如果在10月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就能少缴25万税款,相当于国家提前给了“无息贷款”。
最后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2021年,我帮一家刚成立的智能制造股份公司做税务筹划,他们主要从事工业机器人研发,成立第一年投入研发费用200万。我建议他们建立研发辅助账,按项目归集费用,把研发人员的工资、设备折旧、材料消耗都单独核算,并且选择在10月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结果当年他们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少缴50万税款。第二年公司扩大研发规模,投入300万,又享受了75万优惠。两年累计省了125万,这些钱他们用来买了新的研发设备,招聘了更多工程师,公司发展越来越快。所以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成立的公司一定要“用足、用好”,让它成为企业创新的“助推器”!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接下来聊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这可是制造业、科技型股份公司的“隐形福利”。简单来说,加速折旧就是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折旧额比正常折旧更多、更快,相当于“提前”享受税前扣除,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缓解现金流压力。可能有人觉得“折旧不就是每年扣一点钱吗,有啥区别?”区别可大了!比如一台价值100万的设备,正常折旧10年,每年扣10万;如果加速折旧,第一年可能扣50万,第二年扣30万,第三年扣20万,这样前三年就扣了100万,相当于提前3年扣完了,税负就提前减少了。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政策依据主要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适用范围主要包括:六大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有行业企业新购进的单价超过100万元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这里有个关键点:“六大行业”的企业,不管固定资产单价多少,都可以享受加速折旧;其他行业企业,只有单价不超过100万的固定资产才能一次性扣除,超过100万的才能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申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吗?根据现在的政策,企业可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不用备案,但一定要把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折旧计算表、行业证明等资料保存好,万一税务局核查呢?这里有个小技巧:如果企业同时享受加速折旧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要注意“不重复扣除”。比如一台设备既用于研发又用于生产,加速折旧扣除的金额不能重复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范围。我见过有个公司,把同一台设备的折旧既算作加速折旧,又算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结果被税务局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了税款,真是“画蛇添足”!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2022年,我帮一家新成立的装备制造股份公司做税务筹划,他们主要从事工程机械制造,属于“六大行业”之一。当年他们新购进了5台生产设备,总价500万,单价100万以下。我建议他们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这样当年就能把这500万全部扣除,减少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少缴125万企业所得税(500万×25%)。如果正常折旧,按10年计算,每年只能扣50万,第一年少缴12.5万,相当于提前拿到了112.5万的“无息贷款”!第二年他们又购进了一台单价150万的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按5年计算,每年扣30万,比正常10年每年扣15万,多扣了15万,又少缴3.75万税。两年累计省了128.75万,这些钱他们用来扩大生产,购买原材料,公司产能直接翻了一番!所以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新成立的制造业公司一定要“用起来”,让它成为企业发展的“加速器”!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虽然能减少当期税负,但未来折旧年限内扣除的折旧总额是不变的(一次性扣除除外),相当于“递延纳税”。从长期来看,税负总额没有减少,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现在的钱比未来的钱值钱),加速折旧对企业还是有利的。尤其是新成立的公司,现金流紧张,提前享受税前扣除,能缓解资金压力,让企业“活下来、长得大”。另外,如果企业未来几年预计利润会下降,现在多扣折旧,可能“浪费”了优惠,所以要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合理选择折旧方式,别为了“优惠”而“优惠”。
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
再来说说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这可是国家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政策,同时也能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税务好处。简单来说,企业如果招用了符合条件的特殊人员(比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的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可以享受每人每年一定数额的税收减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可能有人觉得“特殊人员不好招,用工成本也高”,其实只要合理规划,既能享受优惠,又能解决用工问题,一举两得!
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的政策依据主要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优惠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人每年6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也有类似的优惠,比如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可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的税收减免。这里的关键点:一是“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是“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缺一不可!
申报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吗?根据现在的政策,企业可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不用备案,但一定要把特殊人员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资料保存好,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企业以为“只要招了特殊人员就能享受优惠”,其实必须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务派遣形式用工,不能享受优惠。我见过有个公司,招用了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但通过劳务派遣公司用工,结果税务局核查时,发现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不能享受优惠,白白错过了6万的税收减免,真是“得不偿失”!
再给大家分享一个案例。2023年,我帮一家刚成立的服务业股份公司做税务筹划,他们主要从事物业管理,需要招大量保安、保洁人员。当时当地政府正在推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我建议他们招1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结果当年他们享受了每人每年6000元的税收减免,10个人就是6万,减少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6万的税负。第二年他们又招了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享受了每人每年2000元的优惠,又省了1万。两年累计省了7万,这些钱他们用来给员工涨工资,购买社保,员工积极性提高了,服务质量也上去了,客户投诉少了,公司口碑越来越好,业务量也增加了。所以说,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不仅能享受优惠,还能提升企业形象,吸引更多客户,真是“双赢”!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不是“无限额”的,每个企业享受的优惠总额有限制。比如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每年6000元,最多只能扣减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总和,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税款。如果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扣减,可结转以后年度扣减,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另外,特殊人员离职后,企业要及时停止享受优惠,并补缴已享受的优惠税款,不然会被税务机关查处。所以,企业在招用特殊人员时,要做好人员管理,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合规享受优惠。
创业投资抵免优惠
最后聊聊创业投资抵免优惠,这可是创投企业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属福利”。简单来说,创业投资企业(比如创投公司、天使投资机构)如果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相当于用投资额“抵税”,减少应纳税额。可能有人觉得“我们是新成立的股份公司,不是创投企业,这个优惠跟我们没关系”,其实不对!如果新成立的股份公司是“创投企业”,或者股东中有创投机构,这个优惠就很重要了;即使不是创投企业,如果公司有闲置资金,想投资其他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也可以通过设立创投子公司的方式享受优惠。
创业投资抵免优惠的政策依据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优惠内容主要包括: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抵扣。这里的关键点:一是“股权投资方式”,不能是债权投资;二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中小”和“高新”两个条件(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且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是“投资2年以上”,从投资满24个月的当月起计算;四是“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比如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商登记证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申报创业投资抵免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吗?根据现在的政策,创业投资企业可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不用备案,但一定要把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工商登记证明等资料保存好,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很多创投企业以为“只要投资了高新技术企业就能享受优惠”,其实必须是“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如果被投资企业已经上市,或者不符合“中小”条件,就不能享受优惠。我见过有个创投公司,投资了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但这家企业年销售额超过了2亿元,不符合“中小”条件,结果不能享受抵免优惠,白白错过了70%的投资额抵扣,损失惨重!所以说,创业投资抵免优惠,一定要选对“投资对象”!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2022年,我帮一家刚成立的创投股份公司做税务筹划,他们主要从事天使投资,注册资本5000万。我建议他们重点关注“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了两家这样的企业,分别投资了1000万和800万,投资期限都超过了2年。结果2024年,他们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1000万+800万)×70%=1260万。如果创投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万,可以抵扣1000万,少缴250万企业所得税(1000万×25%);剩余260万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如果创投公司没有享受这个优惠,需要缴250万税,相当于“省”了250万!这些钱他们用来投资更多的项目,扩大了投资规模,赚了更多的钱,真是“滚雪球”式的发展!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创业投资抵免优惠不是“无限额”的,每个创投企业享受的抵免总额有限制。比如创业投资企业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其投资额的70%,且不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抵扣,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另外,创投企业如果同时享受多个投资项目的抵免,需要分别计算每个项目的投资额和抵扣额,不能混在一起算。所以,创投企业在投资时,要做好投资项目的管理,分别核算每个项目的投资额和期限,确保合规享受优惠。
西部大开发优惠
最后再说说西部大开发优惠,这可是国家鼓励西部大开发的区域政策,如果新成立的股份公司注册在西部地区,就能享受实实在在的税务好处。简单来说,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普通企业25%的税率直接低了10个百分点。可能有人觉得“西部地区经济落后,不适合创业”,其实不然!现在国家大力支持西部发展,不仅有税收优惠,还有土地、人才、资金等扶持政策,很多企业都借着西部大开发的东风“起飞”了!
西部大开发优惠的政策依据主要是《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优惠内容主要包括: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这里的关键点:一是“鼓励类产业”,必须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产业项目;二是“主营业务收入占比70%以上”,必须是企业的主营业务,不能是副业;三是“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比如营业执照、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产业项目证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申报西部大开发优惠,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吗?根据现在的政策,企业可以“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不用备案,但一定要把营业执照、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产业项目证明等资料保存好,以备税务机关核查。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很多企业以为“只要注册在西部地区就能享受优惠”,其实必须是“鼓励类产业企业”,如果企业主营业务不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产业项目,就不能享受优惠。我见过一家注册在陕西的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但《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的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是普通商品房开发,结果不能享受15%的税率,只能按25%缴税,一年多缴了几百万税,真是“可惜”!所以说,西部大开发优惠,一定要选对“产业方向”!
再给大家举个例子。2023年,我帮一家新成立的新能源股份公司做税务筹划,他们主要从事光伏发电,注册在宁夏,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新能源产业”。他们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如果按25%的税率,需要缴125万税;但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后,按15%的税率,只需要缴75万税,直接省了50万!第二年他们扩大规模,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又省了100万。两年累计省了150万,这些钱他们用来购买光伏板、建设电站,装机容量增加了50MW,发电收入也增加了,公司发展越来越快。所以说,西部大开发优惠,新成立的西部地区股份公司一定要“盯紧了”,让它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西部大开发优惠不是“永久”的,根据现在的政策,执行期限是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所以企业要抓紧时间享受。另外,如果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多个产业,要分别核算不同产业的收入,只有属于鼓励类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才能享受优惠。如果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足70%,可以通过调整业务结构,增加鼓励类产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享受优惠的条件。所以,企业在注册时,就要考虑产业方向,尽量选择《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产业项目,为未来享受优惠打下基础。
总结与展望
好了,今天跟大家详细介绍了新成立股份公司可以享受的六大类税务优惠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创业投资抵免优惠,还有西部大开发优惠。这些政策各有侧重,覆盖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可以说是“量身定制”的。可能有人会觉得“这么多政策,记不住啊”,其实不用死记硬背,关键是“结合自身情况,提前规划”。比如科技型企业,重点考虑高企认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重点考虑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服务型企业,重点考虑小微企业所得税和安置特殊人员就业优惠;西部地区企业,重点考虑西部大开发优惠。
作为在财税行业干了14年的“老人”,我想跟大家说一句:税务筹划不是“钻空子”,而是“用足规则”。国家出台这些优惠政策,就是鼓励企业创业创新,企业只要合规经营、合理规划,就能享受这些红利。很多企业因为不懂政策,多缴了税;又因为不懂申报,被税务局查处,真是“得不偿失”。所以,新成立股份公司,一定要找专业的财税人员做规划,别因为“省钱”而“省了专业钱”,结果损失更大!
未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税务优惠政策可能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细。比如数字经济、绿色经济、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可能会有更多的专属优惠;税收征管也会越来越严格,“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的税务数据会越来越透明,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会更加凸显。所以,企业要“与时俱进”,及时关注政策动向,调整税务筹划策略,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加喜财税招商企业见解总结
在加喜财税招商企业14年的从业经历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新成立股份公司的税务优惠政策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项,而是企业发展的“战略资源”。很多企业因为提前规划,用足政策,在起步阶段就积累了足够的资金和资源,实现了快速发展;而另一些企业因为忽视政策,多缴税款,错失了发展良机。因此,我们建议新成立的股份公司一定要“早规划、早申报、早享受”,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最适合的优惠政策,同时做好合规管理,确保优惠政策“用得放心、用得长久”。加喜财税招商企业将一直陪伴在创业者身边,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助企业把税务优惠政策“吃干榨净”,让企业轻装上阵,实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