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如何适应市场监管局要求?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企业的核心生产要素,就像土地之于农业、机器之于工业。但数据有个特殊之处——它看不见摸不着,权属却复杂得像团乱麻。去年我帮一家做跨境电商的客户处理数据合规问题时,老板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我们平台收集的用户数据,明明是花钱买的服务器存的,怎么就成了‘权属不清’?”结果市场监管局一查,发现他们不仅没和用户明确数据使用权限,连数据来源的合同都没留全,最后不仅被罚款,还下架了部分商品。这样的案例,这几年我见了不下十起。随着《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市场监管局对数据资产权属的监管越来越严,企业再不能“拍脑袋”认为“数据是我的”,而是得提前规划、合规管理。今天,我就结合12年财税招商和14年注册办理的经验,从6个关键方面聊聊,企业该怎么规划数据资产权属,才能顺利适应市场监管局的要求。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如何适应市场监管局要求?

数据确权基础

数据权属规划的第一步,是搞清楚“数据到底是谁的”。市场监管局监管时,首先就会问你的数据来源是否合法、权属是否明确。这就好比买房得有房产证,数据也得有“权属证明”。根据《数据安全法》,数据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三类,不同类型的数据,权属界定规则完全不同。公共数据属于国家所有,企业只能依法开发利用;个人信息虽然由企业收集,但所有权属于个人,企业只能在用户授权范围内使用;企业数据才是企业真正能自主支配的,但前提是得证明它是“合法生成、合法收集、合法加工”的。比如我们服务过一家制造业企业,他们用传感器收集的生产设备运行数据,因为能证明是自有设备产生、且经过脱敏处理,就被认定为企业数据;但如果是通过爬虫抓取的竞品用户评价,没经过对方同意,权属就可能有问题。市场监管局检查时,最常问的就是“数据怎么来的”“有没有授权证明”“加工过程是否合规”,企业得提前把这些材料备齐,不然临时抱佛脚可来不及。

数据分类分级是确权的基础操作。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对数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保护”,不同级别的数据对应不同的权属管理要求。比如个人信息里的“敏感个人信息”(身份证号、健康信息等),不仅需要单独管理,还得取得用户“单独同意”,这些数据的权属边界更严格——企业不能随便转让,甚至删除都有时限要求。而企业内部的生产数据、经营数据,属于“一般企业数据”,权属相对自由,但也要保留完整的生成和加工记录。我们有个客户是做连锁餐饮的,一开始把顾客的“手机号+消费记录”混在一起存,结果市场监管局检查时认为“手机号属于个人信息,消费记录属于企业数据,混在一起权属不清晰”,要求他们重新分类整理。后来我们帮他们按“个人信息层”“企业数据层”分开存储,每层单独记录权属来源,才通过了检查。所以,企业得先做数据“家底盘点”,搞清楚哪些是自己的、哪些是用户的、哪些是国家的,这是适应市场监管局要求的第一步。

确权还得考虑“数据衍生权属”。现在很多企业的数据不是原始收集的,而是通过加工、分析、建模“衍生”出来的,比如用户画像、预测模型、行业分析报告。这些衍生数据的权属怎么定?市场监管局没有明确规定,但实践中通常遵循“谁投入、谁所有”的原则——如果企业投入了人力、技术、资金进行加工,那衍生数据权属归企业;但如果加工过程中用了第三方数据或技术,就得看合同约定。我们帮一家科技公司处理过这样的纠纷:他们和高校合作开发了一个AI算法模型,合同里只写了“算法归双方共同所有”,没明确基于算法产生的预测数据权属。后来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因为数据权属不清晰,要求他们暂停数据使用。最后我们通过补充协议,约定“原始数据归高校,衍生数据归企业”,才解决了问题。所以,企业在做数据合作时,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楚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的权属划分,不然出了问题,市场监管局可不管你们“口头约定”。

登记流程规范

数据资产权属明确后,下一步就是“登记备案”。市场监管局现在推行“数据资产登记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对重要的数据资产进行登记,相当于给数据办“身份证”。登记不是随便填个表就行,得按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准备材料,包括数据来源证明、权属说明书、安全评估报告、数据处理规则等。我们去年帮一家物流企业做数据登记时,因为漏了“数据安全应急预案”,被市场监管局退回三次,耽误了近一个月时间。后来我总结了个“登记材料清单”,把常见材料列出来,客户准备起来就顺畅多了——至少现在没再因为材料不全被退回过。市场监管局对登记材料的审核很严格,尤其是“数据来源合法性”,他们会重点查收集协议、授权书、交易凭证等,证明数据不是偷来的、抢来的,也不是侵犯他人权益的。

登记流程中的“属地管理”原则容易被忽视。不同地区的市场监管局对数据登记的要求可能不一样,比如上海要求在“上海数据交易所”登记,广东要求在“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平台”登记,企业不能“一地登记、全国通用”。我们有个客户是跨省连锁企业,总部在江苏,分部在浙江,他们以为在江苏登记了数据资产,浙江就不用再登记了,结果浙江市场监管局检查时说“属地登记未完成”,要求补办。后来我们帮他们分省登记,才避免了重复处罚。所以,企业得搞清楚自己经营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具体要求,别想当然地认为“全国统一标准”。另外,数据资产不是“登记一次就完事”,如果数据内容、权属、用途发生变化,比如新增了数据类型、转让了数据使用权,还得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不然市场监管局会认定为“未如实登记”,面临处罚。

登记后的“公示与异议处理”也得重视。市场监管局要求登记的数据资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果有人对权属提出异议,企业得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回应,否则登记可能被撤销。我们遇到过这样的案例:一家电商平台登记了“用户消费偏好数据”,结果有用户提出“这些数据包含我的个人信息,权属应该归我”,电商平台因为拿不出用户“授权使用偏好数据”的单独证明,登记被撤销,还被市场监管局约谈。所以,企业在公示前最好先做个“权属风险评估”,看看有没有可能被异议,提前准备好授权协议、加工记录等证据。异议处理也不是“硬碰硬”,如果确实存在权属争议,可以和异议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市场监管局调解,毕竟登记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管理,不是为了“打赢官司”。

合同权属约定

数据权属争议,80%都出在“合同没写清楚”。市场监管局在处理数据纠纷时,首先看的就是合同约定——白纸黑字的东西,比“口头承诺”有说服力得多。企业和员工、合作伙伴、客户之间涉及数据的合同,都得明确“数据的收集范围、使用权限、权属归属、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比如我们帮一家互联网公司起草员工合同时,专门加了“员工在职期间因工作产生的数据(如用户反馈、运营数据),权属归公司”的条款,避免员工离职后 claiming 这些数据。市场监管局检查时,看到这种明确的合同约定,通常会认为企业权属管理规范,减少处罚风险。反之,如果合同里只写了“员工要保守公司秘密”,没明确数据权属,一旦员工带走数据,企业维权会非常困难。

“委托加工”和“合作开发”场景下的合同权属约定是重点。很多企业会把数据清洗、建模、分析等工作外包给第三方,这时候合同里必须写清楚“原始数据的权属归谁”“加工后数据的权属归谁”“第三方能不能留存、使用数据”。我们有个客户是做医疗数据的,他们把“患者病历数据脱敏分析”委托给一家数据公司,合同里只写了“数据公司要保密”,没约定“加工后数据的权属”。后来数据公司用这些分析结果做了自己的研究报告,客户发现后,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因为合同没约定,最后双方协商解决,客户白白损失了数据价值。所以,在委托加工合同里,一定要加上“加工后数据的权属归委托方,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留存”,最好再约定“数据完成后,第三方要删除原始数据和加工数据”,避免后续纠纷。

数据转让和许可使用合同的权属约定要“分情况对待”。如果企业要转让数据资产(比如卖掉用户画像数据),合同里得明确“转让的是哪些数据、权属范围、转让后的使用限制”,市场监管局会重点审查“转让是否合法”——如果是个人信息,必须取得用户单独同意,否则转让无效;如果是企业数据,得证明企业有完全权属。如果是许可使用(比如授权第三方使用数据但不转让所有权),合同里要写清楚“许可范围、期限、地域、用途”,以及“被许可方能不能再许可第三方”。我们帮一家金融企业做数据许可时,因为没写“被许可方不得再许可”,结果被许可方把数据转卖给了好几家公司,最后市场监管局查下来,认为企业未尽到“监管义务”,被处罚了。所以,数据转让和许可合同,最好让法务专业人士把关,别为了省事用模板合同,每个企业的数据情况都不一样,模板合同可能“水土不服”。

安全权属协同

数据安全是权属的“守护神”,市场监管局对数据安全和权属的要求是“一体两面”——权属不清的数据,安全保障也无从谈起;数据安全出了问题,权属也会受到质疑。根据《数据安全法》,企业要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分类分级保护、加密存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措施,这些措施不仅是监管要求,更是权属证明的一部分——如果你连数据都保护不好,怎么证明“这些数据是我的”?我们服务过一家电商企业,他们因为没做数据加密,服务器被黑客攻击,用户数据泄露,市场监管局不仅处罚了他们,还质疑“数据泄露导致权属混乱,企业是否具备管理数据资产的能力”。所以,企业得把数据安全和权属管理结合起来,安全措施做得越好,权属证明越充分,市场监管局越放心。

“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是权属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制定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报告、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流程,这些流程不仅能减少损失,还能在事件发生后向市场监管局证明“企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我们去年帮一家制造业企业做应急预案演练时,模拟了“生产数据被勒索病毒加密”的场景,按照预案流程,他们2小时内报告了市场监管局,5小时内恢复了数据备份,事后市场监管局检查时,认为“应急处置规范,权属未受到实质性影响”,没有加重处罚。反之,如果企业没有应急预案,或者预案不执行,数据出了问题手忙脚乱,市场监管局可能会认为“企业存在重大过失”,从重处罚。所以,应急预案不能只写在纸上,得定期演练,确保真出事时能“拉得出、用得上”。

“数据安全评估报告”是向市场监管局证明“权属安全”的重要材料。市场监管局对处理“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要求定期开展数据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数据来源合法性、权属清晰性、安全保障措施有效性”。我们有个客户是做大数据服务的,因为处理了1000万条个人信息,被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交年度安全评估报告。他们一开始觉得“麻烦”,后来我们帮他们做了评估,报告里详细说明了“数据来源是用户授权收集、权属明确、加密存储、访问权限分级”,不仅顺利通过了检查,还因为“权属管理规范”被市场监管局评为“数据安全示范企业”。所以,企业别把安全评估当成“负担”,它是向监管部门展示“权属清晰、管理规范”的好机会,做好了还能加分。

跨境权属管理

跨境数据流动是数据权属管理的“高风险区”,市场监管局对跨境数据的监管越来越严,尤其是涉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的出境。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得通过安全评估,评估重点就是“数据权属是否清晰、出境是否取得权利人同意”。我们去年帮一家外贸企业处理跨境数据出境时,他们想把“海外客户订单数据”传给国外总部,结果市场监管局发现“订单数据里包含国内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权属属于供应商,企业没有取得供应商同意出境”,叫停了数据传输。后来我们帮他们和供应商补充了“数据出境同意书”,才通过了安全评估。所以,企业要跨境传输数据,第一步就是搞清楚“这些数据权属是谁”,如果是第三方数据,必须取得权利人同意,不然绝对不行。

“跨境数据传输协议”的权属条款要“内外有别”。企业和境外合作伙伴签订的数据传输协议,既要符合中国法律(比如《个人信息保护法》),也要符合对方国家的法律(比如欧盟的GDPR),权属约定不能冲突。我们帮一家跨国企业起草跨境传输协议时,对方要求“数据出境后,权属自动归境外总部所有”,这显然不符合中国法律——数据出境只是“使用”,不是“转让”,权属不能改变。后来我们修改协议,约定“数据出境后,权属仍归中国企业,境外总部只有使用权,且使用范围仅限于‘特定业务目的’,不得再向第三方传输”,既满足了对方要求,也符合中国法律。所以,跨境数据传输协议不能简单套用国外模板,得找熟悉中外法律的专业人士把关,权属条款既要明确,又要“合规”,不然市场监管局会直接认定协议无效。

“跨境数据传输的动态管理”很重要。数据出境后,不是“撒手不管”就完事了,企业还得对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保境外合作伙伴没有超出约定的范围使用数据,也没有侵犯数据权属。市场监管局要求企业建立“跨境数据传输台账”,记录“数据内容、出境时间、接收方、使用目的、安全保障措施”等,这些台账不仅是检查材料,也是“权属未受侵犯”的证据。我们有个客户是做跨境电商的,他们把用户数据传给海外物流商后,发现物流商用这些数据做“用户画像”,超出了“订单配送”的范围,立即要求对方删除数据,并更新了传输协议,限制了使用范围。后来市场监管局检查时,看到台账记录完整,认为企业“履行了监管义务”,没有处罚。所以,跨境数据传输后,企业得定期“回头看”,确保权属和使用权限不被侵犯,这也是适应市场监管局要求的关键一环。

入表权属支撑

财政部2023年出台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要求符合条件的“数据资源”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或“存货”计入资产负债表,这就是常说的“数据资产入表”。但“入表”有个前提——数据权属必须明确,不然会计准则不允许确认。市场监管局虽然不直接管会计处理,但他们会通过“数据资产登记”“权属证明”等材料,间接验证企业“入表”的合法性。我们帮一家互联网企业做数据资产入表时,因为“用户行为数据”的权属证明不全(没找到用户“授权企业使用数据用于入表”的书面文件),审计师直接要求调减资产,影响了企业的财务报表。所以,企业要想把数据资产“入表”,得先把权属问题解决好,这是“入表”的基础,也是市场监管局监管的重点。

“数据资产的权属成本归集”是入表的关键。数据资产入表时,需要把“数据收集、清洗、加工、存储、安全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归集到数据资产中,这些成本归集的前提是“权属属于企业”。如果权属不清,成本归集就失去了依据。我们服务过一家制造企业,他们想把“生产设备物联网数据”入表,但因为“数据是设备供应商提供的,权属约定不明确”,无法归集成本,最后只能作为“费用”处理,没形成资产。后来我们帮他们和供应商补充协议,约定“数据权属归企业,供应商不得收回”,才成功归集了成本,将数据资产入表。所以,企业在归集数据资产成本时,一定要同步完善权属证明,不然审计和市场监管局都会质疑“成本归集的合法性”。

“数据资产的后续计量”要体现权属变化。数据资产入表后,不是“一劳永逸”,如果权属发生变化(比如转让、报废、权属争议),会计上要做相应的“减值测试”“终止确认”。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企业数据资产时,会重点关注“后续计量是否合规”,比如数据资产转让后,企业是否调减了账面价值,数据资产报废时,是否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我们有个客户是做数据服务的,他们入表了一项“用户画像数据资产”,后来因为数据泄露导致权属受到质疑,市场监管局要求他们评估对数据资产价值的影响。他们做了减值测试,调减了资产账面价值,并向监管部门说明了情况,才避免了更大的处罚。所以,数据资产入表后,企业要建立“权属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响应权属变化,做好会计处理,这也是适应市场监管局监管的“必修课”。

总结与展望

数据资产权属规划不是“一次性工作”,而是“持续管理过程”。从数据确权、登记备案,到合同约定、安全保障,再到跨境管理、入表支撑,每个环节都关系到企业能否适应市场监管局的要求。12年的财税招商和注册办理经验告诉我,企业出问题往往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因为“没当回事”——总觉得“数据是我的,不用管那么多”,结果真被市场监管局找上门时,才后悔莫及。其实,数据资产权属规划就像给企业“上保险”,前期投入一点时间、精力,后期就能避免很多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未来,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深入,市场监管局对数据权属的监管会越来越细、越来越严,企业得提前布局,把权属管理融入日常经营,而不是“临时抱佛脚”。比如建立“数据资产权属台账”,定期更新数据来源和权属状态;聘请专业的法律和会计顾问,审核数据相关合同和会计处理;定期开展数据合规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行得稳、走得远”。

加喜财税招商企业见解总结

作为深耕财税服务14年的从业者,加喜财税招商企业认为,数据资产权属规划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必修课”,更是适应市场监管局监管的核心抓手。我们见过太多企业因权属不清导致数据资产“贬值”甚至“归零”,也见证过不少企业通过规范权属管理实现数据“价值变现”。数据资产权属规划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涉及财税、技术、管理的系统工程——从数据收集的合同约定,到成本归集的会计处理,再到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每个环节都需要专业支撑。加喜财税招商企业凭借12年企业服务经验,已形成“数据权属确权-登记备案-合规审计-价值评估”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帮助企业理清数据权属、完善管理制度、规避监管风险,让数据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而非“合规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