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在元宇宙,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维权?市场监管局有哪些途径?

元宇宙,这个曾经只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概念,如今正以惊人的速度渗透进我们的生活。从虚拟偶像的演唱会、数字时装周的秀场,到企业搭建的虚拟展厅、个人拥有的NFT艺术品,元宇宙正在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世界。而在这个世界里,设计——无论是虚拟空间的布局、数字形象的造型,还是虚拟商品的样式——都成了核心的生产要素。就像物理世界中的商标、专利一样,元宇宙中的设计同样需要知识产权的保护。但问题来了:当你的虚拟设计被抄袭、你的数字形象被盗用,维权之路该怎么走?市场监管局在这其中又能扮演什么角色?作为一名在加喜财税招商企业工作了12年,见证了14年企业注册和知识产权保护历程的从业者,我见过太多企业在数字时代的维权困境。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元宇宙设计的知识产权维权那些事儿,希望能给正在或即将踏入元宇宙的企业和个人一些启发。

设计在元宇宙,如何进行知识产权维权?市场监管局有哪些途径?

设计权属界定难

元宇宙设计的知识产权维权,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这个东西到底是谁的”这个问题。在物理世界,我们通过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等方式明确权属,但在元宇宙,设计的虚拟性、数字性让权属认定变得复杂。比如,一个虚拟偶像的服装设计,可能是设计师用3D建模软件独立创作的,也可能是基于AI工具生成的,还可能融合了多个素材库的元素。这种“创作链条”的复杂性,让传统权属认定规则面临挑战。记得去年有个客户,做元宇宙虚拟家具设计的,小王,他们团队花三个月设计的“未来沙发”被某平台直接复制了,连材质参数都一样,气得直跳脚。他们找到我时,手里只有几张渲染图和聊天记录,根本没签过授权合同,这维权难度瞬间拉满。说实话,元宇宙这东西太新了,很多条款平台都不太明确,企业自己也没留个心眼,结果吃了哑巴亏。

权属界定难还体现在“虚拟身份”与“现实主体”的对应关系上。元宇宙中,用户往往以虚拟形象(Avatar)存在,侵权行为也可能由匿名账号发起。当设计被盗用时,如何将虚拟侵权主体与现实中的企业或个人对应起来,成了第一个难题。比如某设计师发现,自己的虚拟手办设计被一个叫“元宇宙小工匠”的账号盗用,并制作成NFT出售,但这个账号背后是谁?是个人工作室还是大公司?这就需要平台提供实名认证信息,而平台出于隐私保护,往往不会轻易配合。这时候,企业就需要通过法律程序申请“证据保全”,由市场监管局或法院调取平台数据。这个过程耗时耗力,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个不小的门槛。

此外,元宇宙设计的“共创模式”也让权属认定变得模糊。很多元宇宙项目采用“众包设计”,比如虚拟社区让用户共同参与某些建筑物的设计,最终成果融合了多个人的创意。这种情况下,谁是著作权人?是发起方、主要贡献者,还是所有参与者?如果没有明确的权属约定,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某游戏公司发起“虚拟城堡设计大赛”,获奖作品被游戏公司直接采用并商业化,但参赛者认为公司未支付报酬,双方对权属认定产生分歧。这类案例在元宇宙初期并不少见,究其原因,还是企业在项目启动时没有签订清晰的《权属协议》,导致“亲兄弟明算账”都成了难题。

证据固定存新题

知识产权维权,核心是“证据”。在元宇宙中,设计的载体是数字文件,侵权行为也发生在虚拟空间,这让证据的固定和保存面临全新的挑战。传统的纸质合同、设计手稿在元宇宙中几乎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电子文件、代码、日志等数字证据。这些证据具有易篡改、易灭失的特点,比如侵权者可以轻易删除虚拟平台上的侵权商品链接,或者修改设计文件的元数据,导致证据灭失。我曾遇到过一个案例,某企业的虚拟展厅设计方案被竞争对手抄袭,对方在收到律师函后,立刻删除了平台上的侵权方案,并修改了设计文件的创建时间,让企业难以证明对方“接触”过自己的设计。最后只能通过第三方存证平台的区块链数据才勉强维权,过程相当曲折。

元宇宙证据的“地域性”也给固定带来麻烦。元宇宙的本质是一个去中心化的数字空间,侵权服务器可能位于境外,而我国的证据法对域外证据的采信有严格要求。比如某设计师发现,自己的虚拟IP被境外平台盗用并制作成NFT,虽然能通过区块链查询到交易记录,但这些记录能否作为我国法院的有效证据?这就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等程序,成本和时间成本都会大幅增加。作为财税从业者,我常说“做生意要留痕”,在元宇宙中,“留痕”更重要。企业必须学会利用技术手段固定证据,比如使用区块链存证、时间戳、数字水印等技术,让设计从创作到发布的全过程都可追溯。

还有一点容易被忽视,就是“创作过程证据”的保存。很多企业只关注最终的设计成果,却忽略了创作过程中的草稿、修改记录、沟通日志等。这些“过程证据”在维权时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比如证明设计的原创性和创作时间。比如某虚拟形象设计公司,在与客户合作时,通过云文档实时记录了设计修改过程,包括客户提出的修改意见、设计师的调整方案等。后来客户未经许可将设计用于商业用途,公司凭借这些云文档记录,成功证明了设计的权属和创作过程,最终维权成功。所以说,元宇宙时代,企业不仅要“管好成果”,更要“管好过程”,建立完善的电子证据管理系统。

行政投诉有路径

当设计权属明确、证据固定后,企业维权的第一个“快车道”就是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市场监管局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行政部门,在元宇宙设计维权中其实有不少“用武之地”。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我国正在构建“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而行政投诉正是“快保护”的重要体现。相比司法诉讼,行政投诉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程序简便的优势,尤其适合中小企业。比如某企业的虚拟商品外观设计被侵权,向市场监管局提交投诉书、权属证明、侵权证据等材料后,市场监管局通常会在4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这个速度远快于法院的审理周期。

市场监管局在元宇宙设计维权中的职责,主要包括“查处侵权行为”和“调解纠纷”两大块。对于明显的侵权行为,比如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虚拟设计,市场监管局可以责令侵权方停止侵权、销毁侵权商品,并处以罚款。对于权属有争议的,市场监管局还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和解。我之前协助过一个客户,他们的虚拟IP形象被某电商平台商家盗用,制作成虚拟贴纸销售。我们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联系了电商平台,要求下架侵权商品,并对侵权商家进行了约谈。最终,侵权商家不仅停止了侵权行为,还赔偿了客户的损失。整个过程从投诉到解决只用了20天,客户直呼“比打官司省心多了”。

当然,行政投诉也不是“万能钥匙”。元宇宙设计的侵权行为往往涉及技术问题,比如虚拟设计的相似度如何判断、侵权行为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因为虚拟空间没有地域边界),这对市场监管局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一些地区的市场监管局已经开始组建“知识产权专家库”,吸纳技术专家、律师等参与案件处理,提高执法的专业性。此外,企业投诉时也需要注意“材料齐全”,比如权属证明可以是著作权登记证书、创作合同等;侵权证据需要包括侵权商品的链接、截图、交易记录等,这些都是市场监管局受理投诉的重要依据。

司法行政协同力

行政投诉和司法诉讼,不是“二选一”的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配合的“协同作战”。在元宇宙设计维权中,司法与行政的协同,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保护。简单来说,行政处理可以为司法诉讼“打前站”,而司法判决又能为行政处理“强保障”。比如,企业可以先向市场监管局投诉,请求行政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市场监管局在调查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比如侵权商品的鉴定报告、平台的交易记录等,可以直接作为司法诉讼的证据,避免企业重复取证,节省时间和成本。这种“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在元宇宙知识产权纠纷中越来越受欢迎。

司法与行政的协同还体现在“信息共享”上。目前,我国正在建设“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整合市场监管、法院、海关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信息,实现案件线索、证据材料、处理结果的互通共享。比如某市场监管局在处理一起元宇宙设计侵权案时,发现侵权方曾涉及多起类似纠纷,便及时将信息推送至法院,法院在后续诉讼中可以据此认定侵权方的“恶意”,从而加重赔偿责任。作为从业者,我深刻感受到这种协同机制的价值。去年有个客户,他们的虚拟建筑设计被抄袭,先是通过市场监管局行政调解,对方拒不履行,再向法院起诉。由于市场监管局已经掌握了侵权方的基本情况和证据,法院很快作出了判决,侵权方不仅赔偿了损失,还被列入了知识产权失信名单,可谓“一举两得”。

不过,要实现司法与行政的高效协同,还需要企业“主动作为”。比如,在行政投诉时,可以明确提出“请求将调查结果用于后续司法诉讼”;在司法诉讼中,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市场监管局的调查笔录”。此外,企业还可以关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这些中心通常由市场监管局和法院共建,提供“一站式”服务,既处理行政投诉,又对接司法程序,大大缩短了维权周期。元宇宙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不再是“单打独斗”,而是需要企业、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形成合力,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网。

技术赋能助维权

元宇宙本身就是技术驱动的产物,那么知识产权维权自然也离不开技术的赋能。近年来,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元宇宙设计维权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让“维权”从“被动应对”变成了“主动防御”。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正好解决了元宇宙证据易篡改的难题。企业可以在设计创作完成后,立即将设计文件、创作时间、权属信息等上传至区块链存证平台,生成唯一的“数字指纹”。一旦发生侵权,这个“数字指纹”就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设计的原创性和权属。比如某数字艺术平台,就推出了“区块链存证”服务,艺术家上传作品后,平台会自动生成存证证书,这个证书已被多地法院认可为有效证据。

人工智能技术则让“侵权监测”变得更加高效。传统的侵权监测需要人工排查,耗时耗力,而AI可以通过算法自动扫描元宇宙平台、社交平台、NFT交易平台等,识别涉嫌侵权的设计。比如某企业开发的“虚拟设计侵权监测系统”,可以通过图像识别技术,将企业的设计作品与平台上的商品进行比对,一旦发现相似度超过设定阈值,就会自动报警,并生成侵权证据报告。我曾见过一个案例,某虚拟服装设计公司用AI系统监测到,某电商平台上有30多款虚拟服装涉嫌抄袭他们的设计,系统不仅锁定了侵权链接,还抓取了交易记录和用户评价,为后续维权提供了完整证据。这种“技术赋能”的监测方式,让企业从“大海捞针”变成了“精准打击”。

大数据技术也为维权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分析元宇宙中的设计趋势、侵权热点、侵权主体等信息,企业可以提前预警风险,调整维权策略。比如某市场监管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某类虚拟家具设计是侵权高发领域,于是联合平台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减少了侵权行为。对企业而言,大数据可以帮助他们了解“谁在侵权”“如何侵权”“侵权的后果是什么”,从而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维权方案。比如某设计公司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侵权者主要集中在某几个虚拟平台,且多为中小商家,于是他们选择先向这些平台的知识产权部门投诉,通过平台下架机制快速维权,效果显著。可以说,技术不仅是元宇宙的“基础设施”,更是维权的“利器”。

企业内防筑防线

与其在侵权发生后“亡羊补牢”,不如在侵权发生前“未雨绸缪”。元宇宙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内部的“防御体系”建设至关重要。这套体系的核心,是“权属管理”和“合同约束”。首先,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权属管理制度,明确设计成果的归属。对于内部员工,要签订《保密协议》和《职务成果归属协议》,规定员工在职期间创作的元宇宙设计,其知识产权归企业所有;对于外部合作方,要签订《委托创作合同》或《合作开发合同》,明确权属划分、使用范围、收益分配等条款。记得有个客户,他们的设计师离职后,带走了公司的虚拟IP设计源文件,并自己创业销售,就是因为没有签订《职务成果归属协议》,最后只能吃“哑巴亏”。所以说,“合同先行”是元宇宙时代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第一道防线”。

其次,企业要学会“用规则保护自己”。在进入元宇宙平台时,要仔细阅读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明确平台对设计的权属要求、侵权投诉流程等。比如,有些平台要求用户上传设计时必须签署“权属声明”,有些平台对“原创设计”有认证机制,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些规则,为自己的设计“加冕”。此外,企业还可以在元宇宙平台中设置“数字水印”或“版权声明”,比如在虚拟空间的显著位置标注“本设计版权归XX公司所有”,提醒他人不要侵权。虽然这种“软约束”不能完全阻止侵权,但可以在发生纠纷时,作为“权利主张”的初步证据。

最后,企业要“提升全员意识”。元宇宙知识产权保护不是某个部门或某个人的事,而是需要全员参与。比如设计部门要养成“先登记、后发布”的习惯,法务部门要定期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市场部门要关注侵权动态。我曾协助某企业制定《元宇宙知识产权保护手册》,从设计创作、合同签订、平台入驻到侵权应对,全流程都有明确指引,员工人手一册。后来该企业真的遇到了侵权问题,员工按照手册指引,迅速收集证据、向平台投诉,三天就解决了问题。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企业内部的“防御体系”就像“免疫系统”,只有平时“强身健体”,才能在遇到“病毒”时快速响应。

元宇宙的浪潮已经到来,设计的价值在虚拟空间中日益凸显,但知识产权保护的挑战也同样严峻。从权属界定到证据固定,从行政投诉到技术赋能,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企业、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共同努力。作为加喜财税招商企业的从业者,我见证了太多企业从“忽视知识产权”到“主动保护”的转变,也深知在数字时代,“知识产权就是企业的生命线”。未来,随着元宇宙立法的完善、技术的进步和协作机制的健全,元宇宙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一定会更加规范、高效。但无论环境如何变化,“提前布局、主动防御、善用工具、协同作战”始终是企业维权的不变法则。希望这篇文章能为正在元宇宙中探索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思路,让每一份创意都能在虚拟空间中绽放光彩,让创新成果得到应有的保护。

加喜财税招商企业作为企业服务的“老伙伴”,在元宇宙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也有自己的见解。我们认为,元宇宙设计的知识产权维权,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服务问题”和“管理问题”。企业需要的是“一站式”的解决方案,从权属登记、合同审核到侵权监测、行政投诉,全程都有专业团队支持。我们正在联合律师事务所、区块链存证平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打造“元宇宙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包”,帮助企业解决“不会管、管不好、维权难”的痛点。同时,我们也呼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元宇宙平台的监管,明确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责任,推动建立“侵权快速下架机制”“权属争议调解平台”,为企业营造更安全的元宇宙营商环境。毕竟,只有保护好创新,才能让元宇宙走得更远、更稳。